惠天听书(www.HTTingShu.com)欢迎您!清朝时,华北某村有两位妯娌一向不和,经常生气吵架。有一天,碰巧俩人端上盆子都到村南的小河里洗衣服。洗着洗着,俩人不知为什么拌起嘴来,你一句我一句,唇枪舌剑,陈芝麻烂谷子,越吵气越大。
吵着吵着,弟媳怒不可遏,趁嫂子不注意,上前抢起棒槌一阵猛打,结果嫂子被打死,这下事情可闹大了!嫂子的家人一纸诉状将弟媳告到县里。县官为人仗义,秉公断案,经开堂审核无误后,令差役当即将弟媳打入死牢,准备上报审批后依律处决。
县官令书吏及时写了上报公文,公文的判词写道:“某某氏用棒槌击死其嫂,按律论抵,拟以绞刑。”县官过目后,即令书吏上报发送。
这时,弟媳的娘家凑了500两银子行贿给书吏,并和书吏扯成了串蔓亲戚。狡猾的书吏左思右想,终于想出了个进退都有路可走的鬼花招——只在上报文上仅仅添了一笔。
结果时间不长,上级批下回文,改判弟媳三年监禁,而县令却因为“轻罪重判,玩忽职守”受到了上级的处分。
你知道狡猾的书吏在公文判词的哪个字上加了一笔吗?原来,书吏在“用”字上添了一笔,改成了“甩”字,这样,故意杀人就变成了误杀。